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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耘韬女儿在微博上发表一家团聚的照片。

       广东廉江一副局长执行政府指令违规发证获罪,经女儿“微博救父”之后广受关注。何耘韬曾任湛江廉江市国土局副局长。2005年因执行政府指令,在一块土地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办证的意见。今年4月15日,廉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记者获悉,湛江中院昨日二审裁定此案事实不清,发回重审。何耘韬也获准取保候审12个月。何耘韬妻子说,他们一家人期盼早日得到公正的结果。

  副局长按上级要求办事被抓

  据廉江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4月6日,廉江市金都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金都公司”)通过竞买竞得廉江市无纺布厂和葡萄糖厂位于廉江市的两处房地产受让权,金都公司准备在该地块兴建国家住宅示范小区,由于金都名园属廉江招商引资项目,当年廉江市委、市政府对金都公司作出承诺,同意减免该企业的建设及部分土地出让金。为了保证金都公司尽快开工,廉江市清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清理办”)在市土地交易所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测算表》上,签批“暂收40%土地出让金,办证”的意见。2005年7月9日,时任廉江市国土局地籍股股长罗煊光在其审批表上签字同意拟予注册登记。随后,时任廉江市国土局副局长的何耘韬出具“初审合法,结果正确,同意报批登记发证”的意见。

  金都名园如愿顺利上马,但因欠缴该地块的60%国有土地出让金110余万元,2009年1月,检察机关因此事对何耘韬和罗煊光进行立案侦查。

  之后,廉江市国土局通过民事诉讼,全部追缴了金都公司所欠的土地出让金110多万和滞纳金。2011年4月13日下午,何耘韬被逮捕。

  市政府发函建议从轻处理

  廉江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都曾发函为何罗两人求情。

  今年2月22日,湛江国土局向廉江市委市政府发函,认为何耘韬的行为不构成职务犯罪。该局承认,在土地出让金未能完全缴清的情况下给予登记发证,确实违反土地登记有关规定。但是,“在严格坚持土地登记规定和屈从政府的决定及留住建设项目支持地方发展上,我们在不造成国家利益受损的前提下,选择了后者”。

  4月8日,廉江市政府向廉江市法院和检察院发函称,廉江市政府已成立协调小组,专门处理何耘韬和罗煊光的相关问题。公函中承认,当年为招商引资,市政府对金都房地产公司曾承诺,同意减免该企业的建设费用和土地出让金。何耘韬虽有工作失误,但目的是配合政府工作。因此建议“对其从轻处理”。

  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刑半年

  何耘韬也坚持自己无罪。他一直强调自己只是在执行政府决定,并非个人行为,理应无罪,检察机关的指控无论从事实和法律上都不能成立。

  4月15日,廉江市人民法院针对何耘韬和罗煊光涉嫌职务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何耘韬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罗煊光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判其犯滥用职权罪,但免于刑罚。

  二审裁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昨日,湛江中院对此案二审开庭。何耘韬的妻子冯丽和女儿何某到法院旁听。冯丽经劝说填写取保候审申请后,法官当庭宣判,因事实不清,湛江市中院裁定此案发回重审,何耘韬也被获准取保候审12个月。随后,何耘韬被带回看守所,在办理相关手续后,一家人终于团聚。

  高三女儿:发微博“救父”

  今年5月16日,网友“青衣人来也”发了一条微博,称其父是廉江市国土局分管地籍股的副局长何耘韬,因在一宗土地出让上坚持原则遭上级批评,被迫执行市政府决议签署土地发证审核意见,却被判有罪。发微博者就是何耘韬的女儿何某,今年19岁,是一名高三学生。正是何某的微博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关注,何耘韬案也成为热点话题。

  连日来,女儿何某频频发微博介绍自己的父亲和事件进展。她称,“父亲是一个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英雄,为人做事清正廉洁。一直教她如何做人”。“事情发生后,(我)晚上失眠,白天无法正常听课,高三政治课本上都说,我们是有责任有担当的下一代,没想到不公平的事情竟然发生在我的头上。”……